案件名称:赤峰中昊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峰中心支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案号:(2016)内4040民初5707号
所属地区:赤峰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6-08-31公开日期:2018-02-28
当事人:赤峰中昊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峰中心支公司
案由:nan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p t ” > 民 事 裁 定 书(2016)内4040民初5707号原告赤峰中昊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赤峰市松山区松山大街路北京通铁路东。

法定代表人谢某,总经理。

法定代理人王某,内蒙古昭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峰中心支公司。

住所地:松山区新城王府大街北回丰公司综合楼一楼大厅。

法定代表人白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周某,男,1991年04月23日出生,汉族,职员,现住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峰中心支公司员工宿舍。

本院在审理原告赤峰中昊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峰中心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于2016年8月31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峰中心支公司的起诉。

本院经审查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