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石狮泰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石狮市宝岛中路339号泰禾广场805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1MA2Y0MY163。
法定代表人郭淑华。
被执行人石狮泰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石狮市宝岛中路339号泰禾广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1062287377W。
法定代表人汤婷婷。
申请执行人许荣盛与被执行人石狮泰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石狮泰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因被执行人石狮泰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石狮泰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涉案较多,为便于执行案件的管理和财产快速处置,经合议庭研究决定将被执行人石狮泰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石狮泰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所涉执行案件合并在(2021)闽0581执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