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融通地产(广东)有限责任公司、陈建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案号:(2021)粤0607民初5009号
所属地区:佛山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1-08-31公开日期:2021-09-03
当事人:融通地产(广东)有限责任公司;陈建兴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粤0607民初5009号原告:融通地产(广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395号南侧3楼自编328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X73M5W。

法定代表人:南艳良,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肖勇,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婉,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陈建兴,男,1964年8月5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长乐市。

原告融通地产(广东)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陈建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8日立案。

原告融通地产(广东)有限责任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