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马冲,男,1986年5月15日出生,汉族,住陕西省咸阳市乾县。
上诉人刘建伟因与被上诉人马冲中介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2021)陕0112民初1617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于2021年7月16日立案后,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林瀚独任审理。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刘建伟于2021年8月31日自愿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刘建伟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