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冯留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法院: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案号:(2021)豫0802执1380号之一
所属地区:焦作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1-08-27公开日期:2021-09-29
当事人:冯留根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豫0802执1380号之一被执行人:冯留根,男,1964年1月10日出生,汉族,住焦作市山阳区。

关于冯留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1日立案,于2021年5月12日向冯留根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由于冯留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已依法将冯留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限制高消费。

本院分别于2021年5月12日、2021年6月2日、2021年6月24日、2021年7月26日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冯留根名下的银行账户、证券、车辆等进行查询,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无可执行财产。

本院向焦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查通知,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无可执行房产。

本院向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丰收路支行发出协查通知,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无理财产品。

本院向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发出协查通知,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未发现投保记录。

本院向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发出协查通知,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未发现有效保单。

本院向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协查通知,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住房公积金。

截至2021年8月27日,执行标的为20000元,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