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陈仁巨。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林杰,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勇,公司员工。
被告:黄启庆,男,1968年8月12日出生,现住南宁市。
本院于2021年6月8日立案受理了原告广西诚愉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黄启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
原告广西诚愉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依法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