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薛某、薛保平婚姻家庭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案号:(2021)豫1282执恢258号
所属地区:河南省灵宝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1-08-02公开日期:2021-08-03
当事人:薛某;薛保平
案由:婚姻家庭纠纷

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豫1282执恢258号申请执行人:薛某,男性,2009年1月19日出生,411282200901190091,汉族,住三门峡市陕州区;被执行人:薛保平,男性,1972年8月19日出生,411223197208196511,汉族,出生于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住灵宝市故县。

本院在执行薛保平与薛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账户,现因当事人全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