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沈阳天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尹春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案号:(2021)辽0106民初8322号
所属地区:沈阳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1-08-02公开日期:2021-08-03
当事人:沈阳天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尹春庆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辽0106民初8322号原告:沈阳天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铁西区南十二西路19号3门。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魏雪丽,女,1981年12月4日出生,汉族,系该公司员工,住址沈阳市大东区。

公民身份号码:210。

被告:尹春庆,男,汉族,1962年1月11日出生,住址沈阳市铁西区。

原告沈阳天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尹春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委托代理人于2021年8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委托代理人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