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冯静静、和二勇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案号:(2021)豫0825民初2871号
所属地区:河南省温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1-08-05公开日期:2021-08-11
当事人:冯静静;和二勇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豫0825民初2871号申请人:冯静静,女,1988年7月19日出生,汉族,住焦作市中站区。

被申请人:和二勇,男,1976年4月3日出生,汉族,住温县。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冯静静诉被申请人和二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冯静静于2021年8月5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50000元。

申请人冯静静以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冯静静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