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马军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鲁0704执恢327号
所属地区:潍坊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11-24公开日期:2021-04-02
当事人:汇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马军;马文祥;喇玉花
案由:追偿权纠纷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执 行 通 知 书 (通知被执行人用) (2020)鲁0704执恢327号 马军、马文祥、喇玉花: 你/你单位与汇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的作出机关)作出的判决(或写明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或委托、移送、报请执行的单位)汇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向本院申请/委托/移送/报请强制执行,本院于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立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二条规定,责令你/你单位履行下列义务: …… 开户银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