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王海洋、王彩莲责令退赔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粤0310执2812号之一
所属地区:广东省深圳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11-24公开日期:2021-04-12
当事人:王海洋;王彩莲
案由:责令退赔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粤0310执2812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王彩莲,女,汉族,1997年9月23日出生,户籍地址四川省金堂县。

被执行人王海洋,男,汉族,1989年8月11日出生,户籍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

关于申请执行人王彩莲与被执行人王海洋责令退赔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粤0310刑初372号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该文书确定的给付金钱义务。

2020年8月4日上述案件由审判部门移交执行,本院经审查依法立案强制执行,责令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赔偿损失13668元(人民币,下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如实申报财产情况。

本院通过深圳法院鹰眼查控网、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股票、工商股权、房产、土地使用权、车辆、支付宝账户余额等财产进行了查证,并前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被执行人公积金存款进行查证。

并对被执行人下列财产采取了查控措施: 一、本院依法限额冻结被执行人名下中国工商银行账号40×××81内存款13668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11月05日至2021年11月05日; 二、本院依法限额冻结被执行人名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号62×××15内存款13668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11月05日至2021年11月05日; 三、本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王海洋所持有的深圳嘉年华会水疗温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冻结期限为叁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算; 四、本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王海洋所持有的深圳爱赢天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70%股权,冻结期限为叁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算; 五、本案被执行人目前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上述财产查证情况经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亦未能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因此,本院依法决定将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并对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院认为,本案被执行人目前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次执行程序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