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辽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孙畅、董秀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辽0115民初4833号
所属地区:沈阳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11-17公开日期:2020-12-10
当事人:辽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孙畅;董秀利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辽0115民初4833号原告:辽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住所地:沈阳市辽中区。

法定代表人:李家臻,系辽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广天,男,汉族,系辽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职工,现住址沈阳市辽中区。

被告:孙畅,女,1985年8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沈阳市辽中区。

被告:董秀利,男,1979年5月15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沈阳市辽中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辽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孙畅、董秀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辽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20年11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