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容惠然,女,汉族,1941年生,住珠海市香洲区************,公民身份号码******************。
上述两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建华,男,汉族,1967年生,住珠海市香洲区************,公民身份号码******************,系两原告的儿子。
被告:朱玉丹,男,回族,1969年生,住珠海市香洲区**********,公民身份号码******************。
原告吴添、容惠然与被告朱玉丹相邻关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6日立案。
原告吴添、容惠然于2020年11月18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系其自行处分诉权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