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容惠然、吴添与朱玉丹相邻关系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法院: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粤0402民初15298号
所属地区:珠海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11-19公开日期:2020-12-30
当事人:容惠然;吴添;朱玉丹
案由:相邻关系纠纷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0402民初15298号原告:吴添,男,汉族,1934年生,住珠海市香洲区************,公民身份号码******************。

原告:容惠然,女,汉族,1941年生,住珠海市香洲区************,公民身份号码******************。

上述两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建华,男,汉族,1967年生,住珠海市香洲区************,公民身份号码******************,系两原告的儿子。

被告:朱玉丹,男,回族,1969年生,住珠海市香洲区**********,公民身份号码******************。

原告吴添、容惠然与被告朱玉丹相邻关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6日立案。

原告吴添、容惠然于2020年11月18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系其自行处分诉权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