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李明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豫0204执1126号之一
所属地区:河南省开封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11-17公开日期:2020-12-09
当事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李明亮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0)豫0204执1126号之一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00968463170C。

住所地:开封市中山路中段(包公湖东岸)。

负责人:张颜君,任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武志勇,该行员工,代理权限系特别授权。

被执行人:李明亮,男,汉族,1987年2月4日生,住河南省巩义市。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申请执行李明亮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主动申请撤销本次执行请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