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潘岩根、吴根和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案号:(2020)浙1127执939号
所属地区:景宁畲族自治县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11-24公开日期:2020-12-24
当事人:潘岩根;吴根和;吴岩伦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1127执939号 申请执行人潘岩根,男,1957年09月20日出生,住所地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

被执行人吴根和,男,1971年08月05日出生,住所地景宁畲族自治县。

被执行人吴岩伦,男,1965年01月14日出生,住所地景宁畲族自治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潘岩根与被执行人吴根和、吴岩伦民间借贷纠纷的(2019)浙1127民初1420号民事判决书一案中[执行案号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