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翁成坤、藏阿又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法院: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浙0603民特635号
所属地区:绍兴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特别程序
裁判日期:2020-11-17公开日期:2020-12-21
当事人:翁成坤;藏阿又
案由: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浙0603民特635号 申请人:翁成坤,男,1953年12月29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

被申请人:藏阿又,女,1935年5月3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

翁成坤申请宣告藏阿又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案,本院于2017年10月20日立案。

翁成坤于2020年11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回申请。

本院认为,翁成坤申请撤回宣告藏阿又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申请,系当事人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未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本院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