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何波,职务: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晓杰,山东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张小水,男,汉族,1980年2月8日出生,住临邑县,身份证号:3714241980××××××××。
原告临邑九方泰和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小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9日作出(2020)鲁1424民初3163号民事裁定书,请求依法冻结被申请人张小水银行存款2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他同等价值财产,并已提供担保。
经本院执行,于2020年11月16日解除冻结被申请人张小水山东临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寺支行914090700010103866229,0的存款,解除冻结被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