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陈磊执行裁定书
法院: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皖0304执1352号之十一
所属地区:蚌埠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11-23公开日期:2020-12-01
当事人:陈磊
案由:nan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0)皖0304执1352号之十一被执行人:陈磊,男,汉族,1975年09月29日生,住蚌埠市淮上区。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皖0304刑初19号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陈磊在中国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