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陈树民,理事长。
被申请人:马艳丽,女,1982年5月28日出生,住河间市。
被申请人:李体新,女,1952年4月7日出生,住河间市。
被申请人:马铁锁,男,1953年10月24日出生,住河间市。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河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申请人马艳丽、李体新、马铁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河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20年10月26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马艳丽、李体新、马铁锁银行存款53万元或同等价值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于2020年11月3日向本院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河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