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黄松周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粤0303民初42832号
所属地区:广东省深圳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11-22公开日期:2020-12-02
当事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黄松周
案由:信用卡纠纷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0303民初42832号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住所地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585091T。

法定代表人:李荣军,该行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小文,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1911142604。

被告:黄松周等45人(各案被告及身份信息详见附表)。

本院在审理上列原告诉被告信用卡纠纷一案中,原告在法定期间内不预交诉讼费,也未提出减、缓、免交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