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杜习锋,男,汉族,1975年5月27日出生,住新乡县。
被执行人:张玲,女,汉族,1975年3月2日出生,住新乡县。
关于张庆斌申请执行杜习锋、张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新乡县人民法院作出(2020)豫0721民初100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2020年11月5日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后,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长期履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