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地: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茨榆山乡蔡峪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321MA08HNTA6E。
法定代表人:王关生,职务,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金彦华,河北群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陆秋双,男,1966年7月13日出生,满族,农民,住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
第三人:河北泰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住所地: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满韵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3213200883557。
法定代表人:王素华,职务,经理。
原告七彩青龙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陆秋双、第三人河北泰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3日立案。
原告于2020年11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