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庆安国有林场管理局东风林场与赵明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黑龙江省庆安县人民法院案号:(2020)黑1224民初2652号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庆安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11-19公开日期:2020-11-20
当事人:庆安国有林场管理局东风林场;赵明
案由: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黑龙江省庆安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黑1224民初2652号原告:庆安国有林场管理局东风林场。

法定代表人:薛超,职务:场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跃林,男,1974年9月25日出生,汉族,职务:庆安国有林场管理局东风林场多种经营场长,现住庆安国。

被告:赵明,男,1979年1月16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庆安县。

原告庆安国有林场管理局东风林场与被告赵明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3日立案。

原告庆安国有林场管理局东风林场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