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时玮、方绮雯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粤0114执10208号
所属地区:广州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11-13公开日期:2020-11-27
当事人:时玮;方绮雯
案由:其他案由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粤0114执10208号 申请执行人:方绮雯,女,1982年3月9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被执行人:时玮,男,1983年11月30日出生,满族,住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时玮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1月13日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粤0114执1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