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马春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桂0502执2850号
所属地区:北海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11-10公开日期:2020-11-16
当事人:马春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北海同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桂0502执2850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马春艳、北海同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与被执行人马春艳、北海同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19)桂0502民初2595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9月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被执行人北海同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动履行,已偿还完所有执行款费申请执行人,本案的执行依据本院(2019)桂0502民初2595号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