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钟祥武,男,1963年3月18日生,汉族,湖北省通城县人,住本县。
本院在执行艾新甫与钟祥武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钟祥武按法律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自动履行完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第(六)款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