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北京首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韩毅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京0102民初34892号
所属地区:北京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11-27公开日期:2020-11-30
当事人:北京首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韩毅
案由: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京0102民初34892号原告:北京首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绿景苑**楼****。

法定代表人:李忠,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琳嫄,女,1983年10月3日出生,汉族,北京首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住北京市海淀区403。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婧,女,1986年2月5日出生,汉族,北京首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住北京市西城区。

被告:韩毅,男,住北京市西城区。

原告北京首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韩毅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24日立案。

原告北京首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按时交纳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