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李忠,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琳嫄,女,1983年10月3日出生,汉族,北京首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住北京市海淀区403。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婧,女,1986年2月5日出生,汉族,北京首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住北京市西城区。
被告:韩毅,男,住北京市西城区。
原告北京首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韩毅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24日立案。
原告北京首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按时交纳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