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重庆潼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黄宇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案号:(2021)渝0152民初3416号
所属地区:重庆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1-06-01公开日期:2021-07-30
当事人:重庆潼缘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黄宇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渝0152民初3416号原告:重庆潼缘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潼**桂林街道办事处巴渝大道****3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3MA5U7AME3Y。

法定代表人:杨宁,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双,重庆曾勇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姜蜓蜓,系该公司员工。

被告:黄宇,男,1990年09月18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潼**。

原告重庆潼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黄宇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24日立案。

原告重庆潼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是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