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杨宁,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双,重庆曾勇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姜蜓蜓,系该公司员工。
被告:黄宇,男,1990年09月18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潼**。
原告重庆潼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黄宇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24日立案。
原告重庆潼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是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