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蒙阴县供电公司、袁征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法院:蒙阴县人民法院案号:(2021)鲁1328财保394号
所属地区:蒙阴县案件类型: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审理程序:非诉财产保全审查
裁判日期:2021-06-21公开日期:2021-09-15
当事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蒙阴县供电公司;袁征
案由:nan

山东省蒙阴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鲁1328财保394号申请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蒙阴县供电公司,住所地蒙阴县刘洪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梁嘉升,经理。

被申请人:袁征,男,1982年8月24日出生,汉族,驾驶员,住茌平县。

申请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蒙阴县供电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扣押被申请人驾驶的鲁PX××××/鲁P××××挂号“陕汽牌”货车,保全价值75000元,并已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扣押被申请人驾驶的鲁PX××××/鲁P××××挂号“陕汽牌”货车。

案件申请费770元,由申请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蒙阴县供电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