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顾逢兰,女,1955年8月25日出生,住海安市。
原告顾国均与被告顾逢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6日立案。
原告顾国均在本院依法催缴诉讼费用后,明确表示不缴纳,且未提出减、缓、免的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国务院《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