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李某伟与孙某霞、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案号:(2021)鲁0213民初3136号
所属地区:山东省青岛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1-06-07公开日期:2021-07-01
当事人:李某伟;孙某霞;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鲁0213民初3136号原告:李某伟,男,汉族,户籍地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现住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

被告:孙某霞,女,汉族,户籍地山东省青岛市。

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李某伟与被告孙某霞、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3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6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是对其权利的自由处分且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