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吉林昂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王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案号:(2021)吉0193民初2087号
所属地区:nan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1-06-30公开日期:2021-06-30
当事人:吉林昂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王某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吉0193民初2087号原告:吉林昂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经开区自由大路7168号203室。

法定代表人:韩丽艳,董事长。

被告:王某,女,汉族,1979年10月11日生,住长春市。

原告吉林昂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9日立案。

原告吉林昂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