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陈莉与广汉三星堆水泥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广汉市人民法院案号:(2021)川0681民初1743号
所属地区:广汉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1-06-21公开日期:2021-06-26
当事人:陈莉;广汉三星堆水泥有限公司
案由: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川0681民初1743号 原告:陈莉,女,汉族,1960年2月4日生,住成都市成华区。

被告:广汉三星堆水泥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广汉市高坪镇金九村。

法定代表人:方均 诉讼代表人: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系广汉三星堆水泥有限公司管理人。

本院受理原告陈莉与被告广汉三星堆水泥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本院立先调案件(2021)川0681诉前调1155号,后于2021年6月9日转立为案件(2021)川0681民初1743号,原告陈莉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诉讼费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