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成都晟发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与绵竹市宏远市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案号:(2021)川0107民初11241号之一
所属地区:成都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1-06-02公开日期:2021-06-30
当事人:成都晟发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绵竹市宏远市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川0107民初11241号之一 原告:成都晟发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3栋7层24号。

法定代表人:王斌,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文代君,北京万商天勤(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绵竹市宏远市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紫岩街道紫岩路296号。

法定代表人:范思培,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万礼,四川路炜路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藐岭,四川路炜路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成都晟发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晟发公司)与被告绵竹市宏远市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远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2日受理后,本院于2021年6月2日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后原告晟发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晟发公司的撤诉申请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