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郑红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案号:(2021)豫1081执1851号
所属地区:河南省禹州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1-06-05公开日期:2021-06-07
当事人:郑红安
案由: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豫1081执1851号被执行人:郑红安,男,汉族,生于1969年1月9日,住许昌县。

本院在执行郑红安罚金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2014)禹刑初字第92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郑红安的存款20000元,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郑红安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