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杨某,男,1998年3月18日出生,汉族,住淅川县。
移送单位淅川县人民法院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豫1326刑初694号刑事判决书移送执行与杨某罚金一案,我院于2021年4月22日立案。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完毕。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规定》第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