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刘贵富送达执行通知,责令其缴纳罚金3000元,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偿还义务。
本院依法于2019年5月31日扣划被执行人刘贵富银行账户3000元,本院已将该笔款项汇入罚没款账户。
故本案中生效法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