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内蒙古邦泰投资有限公司与淡俊莲、王美仲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达拉特旗人民法院案号:(2019)内0621民初2181号
所属地区:nan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19-06-03公开日期:2020-01-19
当事人:内蒙古邦泰投资有限公司;淡俊莲;王美仲
案由: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内0621民初2181号原告内蒙古邦泰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草原村。

法定代表人薛建东,职务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靳波,内蒙古首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淡俊莲,女,1971年10月24日出生,汉族,农民。

被告王美仲,男,1966年11月23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址同上,系被告淡俊莲丈夫。

本院在审理原告内蒙古邦泰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淡俊莲、王美仲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内蒙古邦泰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淡俊莲、王美仲的起诉。

经本院审查,原告内蒙古邦泰投资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