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李光周与淅川县西簧乡人民政府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案号:(2019)豫1326民初1810号
所属地区:河南省淅川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19-06-27公开日期:2019-06-30
当事人:李光周;淅川县西簧乡人民政府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豫1326民初1810号原告:李光周,男,汉族,生于1971年12月25日,住河南省淅川县。

被告:淅川县西簧乡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崔淅周,系乡长。

原告李光周诉被告淅川县西簧乡人民政府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于2019年6月10日立案,原告于2019年6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