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义乌市孝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李惠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义乌市人民法院案号:(2019)浙0782民初11319号
所属地区:义乌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19-06-18公开日期:2020-01-01
当事人:义乌市孝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李惠娟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浙0782民初11319号 原告:义乌市孝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现代花园9幢412室。

法定代表人:黄孝荣,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洁,浙江拓思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惠娟,女,1975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义乌市。

原告义乌市孝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李惠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10日立案受理后,原告义乌市孝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