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原告杜秀诉被告沈阳酷炫健身管理有限公司娱乐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案号:(2019)辽0105民初1504号
所属地区:辽宁省沈阳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19-06-04公开日期:2019-12-22
当事人:杜秀;沈阳酷炫健身管理有限公司
案由:娱乐服务合同纠纷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辽0105民初1504号 原告杜秀,住沈阳市皇姑区。

被告沈阳酷炫健身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沈阳市皇姑区。

法定代表人翟健,身份证住址河北省唐山市丰**。

本院在审理原告杜秀诉被告沈阳酷炫健身管理有限公司娱乐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杜秀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