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辽0921执1328号之二裁定书,于2019年06月28日向被执行人张立民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接到通知后日内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张立民至今未履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张立民在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