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舒晓飞、衢州市衢江区长河房地产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案号:(2018)浙0803民初3871号
所属地区:衢州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18-10-10公开日期:2020-07-24
当事人:舒晓飞;衢州市衢江区长河房地产有限公司
案由: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8)浙0803民初3871号 原告:舒晓飞,女,1983年4月13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

被告:衢州市衢江区长河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航民望江园B区5号。

法定代表人:王日敖。

原告舒晓飞与被告衢州市衢江区长河房地产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6月13日作(2018)浙0803引调1531号诉前登记,同年10月10日作(2018)浙0803民初3871号登记立案。

原告舒晓飞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明确表示不再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