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李永军,男,1968年11月21日生,汉族,住内黄县。
被告:郭振粉,女,1966年09月12日生,汉族,住内黄县。
原告陈利卫与李永军、郭振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9年12月06日立案后,原告陈利卫于2019年12月23日申请撤回对被告李永军、郭振芬的诉请。
本院认为,原告陈利卫的撤诉申请,理由正当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