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陈利卫与李永军、郭振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案号:(2019)豫0527民初7750号
所属地区:河南省内黄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19-12-23公开日期:2020-04-10
当事人:陈利卫;李永军;郭振粉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豫0527民初7750号原告:陈利卫,男,1986年01月02日生,汉族,住内黄县。

被告:李永军,男,1968年11月21日生,汉族,住内黄县。

被告:郭振粉,女,1966年09月12日生,汉族,住内黄县。

原告陈利卫与李永军、郭振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9年12月06日立案后,原告陈利卫于2019年12月23日申请撤回对被告李永军、郭振芬的诉请。

本院认为,原告陈利卫的撤诉申请,理由正当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