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经济开发区锦江路榕筑花园A栋2号1楼。
法定代表人:杨光祥,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尤环,该公司员工。
被执行人:周胜,男,汉族,1981年7月2日生,住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
本院在执行贵州荣恒工程构件有限公司与周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黔01民终6631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周胜应支付申请人贵州荣恒工程构件有限公司货款、利息、案件受理费,迟延履行金,共计769404.98元,另需缴纳执行费10094元。
但被执行人周胜至今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中,本院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依法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
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有小额银行存款,本院已对账户进行冻结、扣划,实际扣划金额为5029.66元,用于缴纳部分执行费。
此外,被执行人名下无车辆登记信息、无证券、互联网银行信息。
经向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白云区不动产登记站等部门查询,无不动产登记信息。
经向贵阳市公积金管理部门查询,被执行人没有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
本院到对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进行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因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布限制消费令,并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申请人认可本院查询结果,且不能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据此,本案中现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