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韩蔡振与李拓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案号:(2019)皖1621民初8017号
所属地区:安徽省涡阳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19-12-30公开日期:2020-01-02
当事人:韩蔡振;李拓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皖1621民初8017号原告:韩蔡振,男,1971年4月2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涡阳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翟义坤,安徽黄淮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拓,男,1969年6月4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原告韩蔡振诉被告李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1日立案受理。

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