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王某与王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案号:(2019)豫1726民初5524号
所属地区:河南省泌阳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19-12-06公开日期:2019-12-31
当事人:王某;王某某
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豫1726民初5524号原告:王某,男,1987年8月28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泌阳县。

被告:王某某,男,1952年3月11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泌阳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柴士林,男,1972年10月6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泌阳县,特别授权。

原告王某与被告王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21日立案受理。

原告王某于2019年12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王某某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王某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