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湖北富来地金润肥业有限公司与湖北华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案号:(2019)鄂9005执1344号
所属地区:湖北省潜江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19-12-02公开日期:2020-01-02
当事人:湖北富来地金润肥业有限公司;湖北华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鄂9005执1344号 申请执行人:湖北富来地金润肥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潜江经济开发区竹泽路8号。

被执行人:湖北华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地:随州市曾都区星光工业园。

本院在执行湖北富来地金润肥业有限公司与湖北华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现查明被执行人湖北华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暂无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亦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