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鲁台孙教。
法定代表人:张世洪,系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中盐宏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云梦县南环路100号。
诉讼代表人:中盐宏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清算组。
本院在执行武汉市博翔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中盐宏博(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7年1月25日作出(2017)鄂0923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被执行人中盐宏博的重整申请,后本院民事审判庭于2017年9月15日作出2017鄂0923破1号之三民事裁定书,终止了中盐宏博(集团)有限公司的重整程序,宣告中盐宏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