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张效民,男,1955年3月18日生,汉族,武汉市人,经商,住武汉市硚口区。
被执行人陈汉珍,女,1962年1月24日生,汉族,武汉市人,经商,住武汉市硚口区。
本院在执行曾达与张效民、陈汉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从2019年7月30日至2019年12月21日分六次查询存款余额均不足,被执行人张效民名下登记房产申请人申请暂缓拍卖,被执行人陈汉珍名下无房产、车辆登记信息;又分别利用该系统对被执行人张效民、陈汉珍发布《限制消费令》。
现查明被执行人张效民、陈汉珍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